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然而,不少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对政府的鼓励政策及补贴发放并不清楚,昨日,广东省人社厅发布政策解读,以便于应届生及小微企业申请相关补贴。
《创业证》仅毕业年度适用
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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