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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困局求解:“打兔子”思维转变为“养兔子”

作者: 日期:2013-09-06 10:01:01 人气:314

今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投资小微企业。

  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首次明确表态允许PE发行企业债券,在此新政策出台之前,国内首只创投机构发行的债券是2009年5月发行,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09苏创投债”,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6.70%,规模为5亿元,分别用于股权投资、补充运营资本、改善债务结构。此后,再无创投机构发行企业债券。

  有评论认为,此次发改委《指导意见》中的新政策不仅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为长期资金匮乏的创投市场带来了新的募资渠道,增强了投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