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承办担保机构审核同意,承办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划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借款人,可给予二次贷款,对同一贷款对象发放的第二次贷款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