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崔虹 实习生 甄梦林)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以民主表决方式通过了《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本《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招用农民工应当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
上一篇:澳企招聘意愿5年来最弱
下一篇:家政保姆行业换血 大学生、白领都来了
习近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涟源古塘的梨花正撩人,风情万种等你来赏!
从党史中汲取奋进新征程的智慧与力量
本会邵阳分会即将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