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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禁令不能“隔空喊话”

2013-12-24 10:37:23  浏览:270

 

  12月18日, 西北师范大学大四女学生刘唯一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分别寄去了一封公开信。信中反映称,国资委招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系户籍就业歧视,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政策。(12月19日《兰州晨报》)

  求过职的人都知道,现在不少单位,尤其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招聘,就业歧视是无处不在。刘唯一的遭遇,其实很普遍,不同之处在于,刘唯一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选择沉默,而是选择举报、抗争,背后传达出难能可贵的公民精神。

  对于就业歧视,相关的规范与禁令似乎从不缺失。今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要求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此外,人社部也多次强调,越是在就业压力大的情况下,越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就业歧视。尽管这些部门三令五申要求禁止就业歧视,但为何个别政府机关还带头歧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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