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兴州之途。推动全民创业,是湘西推进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五大建设”、建设“四个湘西”,实现“两个率先”,并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举措和强力引擎。
1、明确全民创业兴州目标。重点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回归创业人员、科研院校及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退伍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及其它具有创业能力和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创办小微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打造一群创业主体,打造一批示范基地,打造一些创业航母,最终把湘西建成“创业、创新、创牌”的创业富民典范。
2、从实培育各类创业主体。要广泛动员全民创业。鼓励支持公民广辟创业门路,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办民营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支持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留学归国人才、大中专(含中职)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充分利用扶持政策自主创业。要大力扶持初始创业。初始创业三年内为创业扶持期,三年内减免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要积极鼓励“二次创业”。每年扶植重点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积极引导创业成功人士由非生产性领域向生产性领域“二次创业”,由自我积累发展向利用社会融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