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增长与就业提质扩容,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近期,湖南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深化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就业、支持经营主体稳定就业岗位等四个方面,积极推动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推动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02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就业政策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已推动426份促就业成效明显的文件出台,为11个可能导致规模失业风险的提醒制定应急预案,有力推动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
《政策措施》推出后,进一步拓展了评价范围领域,明确在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及重大项目立项前,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持续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一城一策”促进就业创业
我省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还需因城施策、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促就业举措。
《政策措施》明确,支持长株潭都市圈打造区域性就业集聚地,支持衡阳、岳阳等打造就业增长极,拓展湘南、湘西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培育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县市区,推动区域间就业更加均衡发展。
吸纳就业人数稳定增长的企业,可获“净增岗位补贴”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当前,我省针对企业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不多、标准也偏低。针对这一情况,《政策措施》明确实施净增岗位补贴。
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本年度参保人数较上年末实现净增长,且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根据净增参保人数给予一定净增岗位补贴。
此外,发布园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榜单,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积极性。并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在建设用地、薪酬激励、用工保障、技能提升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将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包括就业带动能力强、岗位规模增长较快的先进制造业、专精特新企业,康养、家政、托育、照护等急需生活服务业。
最高90%!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高
近年来,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帮助企业减负稳岗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来,全省已发放稳岗返还资金7.35亿元。《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月数等情况,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明确对相关企业顶格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提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